宿迁市构建社会救助保障网 为更多困难群众排忧解难
近年来,宿迁市财政通过全面提升政策执行力、持续推进管理精细化,较好的形成了以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为基础,临时救助、医疗救助为补充,大病保险、慈善救助相衔接,急难救助托底线的社会救助体系,构建了较为完善的社会救助“保障网”,为更多困难群众排忧解难。
一是生活救助兜住底线。严格落实城乡低保、农村五保等保障政策,先后多次提高保障标准。目前,城市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490元,农村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390元,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为每人每年6500元,农村五保分散供养标准为每人每年5500元,“城市三无”老人供养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0元。在做到“应保尽保”的前提下,持续推进了农村低保线和省定扶贫线“两线合一”。
二是医疗救助补齐短板。完善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合理界定救助对象,一方面保障重点对象,另一方面适当拓展对象范围。全面资助参保参合,个人不需缴费。医疗费用救助比例提高到不低于70%,最高救助限额达到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封顶线的50%。
三是大病保险弥补不足。建立大病补充保险制度。2016年该市出台了《关于建立低收入农户大病补充保险制度切实缓解因病致贫问题的意见》,解决“十三五”期间全市66.29万建档立卡的低收入农户医疗费用负担。目前筹资标准为80元/人/年,全部由市、县(区)财政承担,农户个人不需要承担费用。
四是临时救助扫除盲点。主要解决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暂时性生活困难。适用于以下四种情形的家庭或者个人:一是急难型困难家庭,二是支出型困难家庭,三是因遭遇火灾、交通事故、突发重大疾病或者其他特殊困难,四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明确的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对象。
五是慈善救助有效衔接。通过精准实施“助学、助医、助残、助困、助孤”等五大救助项目,特别是通过大力整合慈善资源,积极创新救助方式,有效保障和维护了困难群体的基本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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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