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县启动单位公务卡试点工作
为贯彻落实省财政厅、人民银行的统一部署,深化公务卡制度改革,11月28日,宝应县财政局组织召开单位公务卡试点工作会议,县人民银行、代理银行工行及县财政局、人社局、民政局、公安局、教育局等5家试点单位参加了会议。
会议介绍了推广单位公务卡的制度背景和重要意义,解读了单位公务卡管理办法(试行),明确指出,单位公务卡是由单位指定工作人员持有,仅用于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以单位为还款责任主体的专用信用卡,要将公务卡制度作为规范公务消费支出,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打造“阳光财政”的一项重要举措。
代理银行明确了对单位公务卡管理要求、服务协议等,五家试点单位进行了交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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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