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县财政局严格“新农合”筹资专用收据使用管理
11月22日下午,如东县“新农合”2017年度筹资工作会议在县人社局召开,县财政局副局长王海城出席会议并就2017年度“新农合”票据管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一是建立明细台帐。在2017年的筹资工作中,各镇(区)人社所(合管办)务必在财政所(局)的指导下对新农合筹资专用票据的发放及收回登记台账,发放多少本,收回多少本,登记编号,严禁和杜绝新农合筹资票据损毁、遗失、重复开票等违反财政票据管理规定的现象。
二是坚持票款同行。严明筹资纪律,禁止代缴、垫缴、“一折通”冲抵等现象发生,杜绝只收款不出票行为发生,坚持票款同行。
三是实行连码管理(票据存根)。对新农合票据的号码实行连码管理,对开具时作废的票据不允许撕毁,全份保留各联次,并保留其原始痕迹。
四是明确角色定位。各票据使用人员用完专用票据应及时将票据存根及征收款在规定的时间内上缴;各财政所(局)负责指导、监管和验收,并在本年度合作医疗统筹期结束后,向县财政局集中办理缴销手续;各人社所(合管办)票据管理责任人对票据的使用情况进行认真审核,核对票据金额和收款额,将已经用完的专用票据登记造册。
五是强化监督检查。各镇(区)财政所(局)牵头,镇(区)纪委、人社所(合管办)协助,对新农合票据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抽查。各财政所务必按时上解收缴基金,并加强基金监管,严防截留、挪用“新农合”基金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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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