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阳市财政局多措并举推进法治财政建设
一是加大法制学习力度。认真组织学习新《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行政许可法》等财经法律法规,切实增强财政干部依法理财、依法行政的自觉性。
二是规范财政收支管理,依法加强税收征管,规范非税收入管理,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加强国有资本收益管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各项支出须以预算为依据,未列入预算的不得支出,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长效机制。
三是严格财政预算约束,加强预算编制管理,经批准的预算,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出台了《溧阳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内结余指标管理办法》,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优化转移支付结构,清理、整合、规范专项转移支付。
四是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积极推进结算制度改革,扩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卡支付范围,推进财税库联网工作,实现收支数据网络传输、信息数据共享。
五是大力推进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信息公开。同时,各部门公开本部门“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分项数额和增减变化的原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细化到公务用车购置和公务用车运行费。
六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实现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有机结合,提升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化水平,夯实管理基础,规范管理流程,实现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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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09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