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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控管 创新机制 促进政府性债务管理科学化

  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是确保国家经济社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的必要条件。近年来,东台市进一步加强政府性债务的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多措并举努力化解政府性债务,有效防范了债务风险,促进了地方经济可持续发展。

  一是强化源头控管,规范投资行为。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监管的意见》、《关于在全市开展债务化解工作的意见》等文件,规范工程建设资金筹集、分配和使用管理,从严控制政府债务规模。市政府成立由市长、常务副市长、市发改委主任、财政局长、审计局长组成的“五人小组”,每两周召开例会,凡50万元以上的新上工程项目均须上会审议,经审批同意后方可立项实施并进行投资评审;未经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不得进入招标投标程序,每年工程预算核减率近20%。严格审核项目资金来源,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组织实施的政府投资项目,必须在市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开立项目专户,实行国库集中支付。镇(区)政府投资项目资金必须纳入镇(区)财政专项资金账户统管,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突出规范工程建设资金付款管理,严格执行“五三二”分年度付款比例,不超拨、超付工程款。

  二是健全偿债机制,严格监控风险。明确政府债务先计划后举债,所有政府性债务举借时均需明确偿债资金来源,按照债务举借、使用、偿还相对应的原则,在举借新债时明确债务归属责任,制定偿债计划。加强政府债务动态监控,实行政府性债务财政扎口管理,市财政局专门挂牌成立政府债务管理科,切实加强政府债务动态监控,建立了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市财政局、审计局每季度到涉债单位现场考核债务化解情况,及时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同时,实行工程付款集中审核报批制,市财政局按月审核市级融资平台公司用款计划,未经审核并报市领导批准的,平台公司资金不得出账。

  三是管控债务总量,降低融资成本。健全融资控管机制,实施融资总量上限控制,确保政府债务规模控制在合理、稳定、可控的区间内。鼓励低成本融资,从严控制高成本信托借款,侧重争取项目贷款和政策性贷款,新增融资除支付到期工程款外,优先用于置换高成本融资。支持投融资平台发行企业债券,引导市交投公司、城投公司、国资公司“三平台”整合资产、经营业务,优选项目,申请发行成本较低的企业债券。城投公司和交投公司已累计发行到账四期企业债券43亿元,国资公司今年计划新发行15亿元企业债券已获国家发改委批准,拟在下半年组织发行。大力争取政府置换债券,2015年东台市发行政府置换债券24.6亿元,今年计划30.92亿元,首期13.4亿元已到账。企业债券、政府债券的发行,对东台市相对较高成本的存量债务有效发挥了梯次置换作用,使政府融资综合成本呈现逐年递减态势,2014年不超过9%,2015年不超过8%,今年降至6.5%以下,每年压降融资成本2亿元左右。

  四是创新投融机制,提升资金绩效。积极推广PPP项目合作模式,目前洽谈的PPP项目有智慧城市项目、污水处理厂项目、区域供水项目、人民医院住院部B楼建设项目、永康路停车场建设项目、人民公园改造提升及南拓工程建设项目、市幼儿园东校区教学楼建设项目、政府定点宾馆项目(迎宾馆、湖滨花园酒店)、存量闲置政府办公用房项目(创业大厦)、西溪景区宋城项目,其中智慧城市项目被省财政厅列为全省试点项目,目前正在进行方案招标。探索实施股权投资和财政投入“拨改投”。新成立国泰公司,注册资本5亿元,专注市级各融资平台股权投融资,目前正作为大股东参与组建西溪旅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对粮库建设等财政专项投入试行“拨改投”,努力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五是明确化债目标,推进化债行动。制定出台《东台市三年化债行动十项措施》,分三条线组织推进化债行动:村级债务化解工作由市纪委书记牵头,市委农办具体实施;镇级债务化解工作由市委副书记牵头,审计局具体负责;“四区三平台”债务化解工作由常务副市长牵头,财政局具体负责。到2015年底,全市296个村1.45亿元村级实质性债务已全部化清,东台市债务化解工作被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授予“全省农村政策创新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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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05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