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区财政局“三个严格”加强单位备用金管理
淮安区财政局为进一步规范单位备用金的管理,严肃财经纪律,重点实施“三个严格”,切实加强单位备用金的管理。
一是严格按照淮安区财政局定额备用金管理制度,对备用金的核定领报、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作出明确规定据实合理核定。各单位备用金支付日常零星开支一般不超过3至5天,由区财政按单位性质、人员及业务工作情况核定备用金定额,要求报账员每月编制备用金盘存表。
二是严格规范使用范围。由各单位报账员提出符合备用金使用范围的申请,经本单位法人签字同意后到国库支付中心办理;超过现金支付范围的,实行财政直接支付。
三是严格日常管理。由各单位报账员妥善保管备用金,单位报账员必须严格按备用金使用范围支付现金,并及时到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冲减或补充备用金,确保单位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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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0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