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财政局建立财政资金支付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近日,南京市财政局出台了《财政资金支付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实施财政资金支付内部控制制度是规范资金支付、确保资金安全的重要保障,是财政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防控廉政风险的有效手段。财政资金支付内控制度的核心是流程控制和风险控制,市财政局从四个方面着手加以规范。
一、明确岗位职责。内部控制按照“合理分工、组织协调、责任明确、互相监督”的原则,在南京市财政局内部实行分工负责制,明确财政资金支付职责权限,形成防范资金支付风险的合力。
二、规范业务流程。一是明确资金范围。将预算拨款资金,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资金、专项资金、基金,缴入财政账户的预算单位代管资金等所有财政资金纳入内控制度范围。二是规范支付方式。将支付方式划分为集中支付和实拨支付并明确适用范围。三是细化办理程序。针对不同的支付方式,细化相应申请、签批、审核、支付等业务的办理程序。重点加强领导签批程序的控制。
三、强化风险控制。一是在支付凭证管理环节,明确支付凭证适用范围并规范凭证交接。二是在印鉴管理环节,规范印鉴保管和使用,强化审批控制。三是在信息系统安全管理环节,严格依据职责设定操作权限,堵塞管理漏洞。四是在对账管理环节,完善定期对账和盘点制度,通过与银行系统后台对账和两级对账方式防控风险。
四、抓好制度落实。《制度》要求建立健全局内部内控制度,强化岗位责任制,真正使财政资金支付行为做到有规可依、有章可循,确保各项管理要求落实到岗、到人,将制度落到实处,确保财政资金、人员两个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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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0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