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东海:多举措培育新型农业规模经营主体
近年来,东海县围绕“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和服务制度、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积 极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培育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主体”等内容,努力在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规范化管理和服务工作上实现新突破,探索新经验,取得新成效。今年一季度,全县新增土地流转面积9300亩。新增农民合作社10家,新增成员560多户,合作社数量达到1322家。全县登记注册家庭农场16个,家庭农场总数已达182家,有力促进了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增强了农村发展活力。
(一)规范土地流转行为,引导承包土地经营权合法有序流转。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承 包经营权流转工作的意见》,从流转价格与期限、流转程序、合同管理、保障机制等方面规范土地流转行为,完善土地流转管理的政策措施。专门印制统一格式的土 地流转合同,凡新发生的土地流转均使用统一的合同文本。建立土地流转价格递增机制,提倡以实物折价的方式确定流转价格,未以实物折价的,按照相应的时间段 约定每年不低于5%的标准递增。今年一季度,全县新增土地流转面积9300亩,土地流转面积累计达81万亩。
(二)搭建流转服务平台,构建土地流转服务网络。2012年5月, 成立了全国首家以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为主要内容的县级农村产权交易所——东海农村产权交易所。在此基础上,我们对原有的县、乡、村三级农村土地承包经 营权流转服务网络进行扩能升级,进一步扩大了交易服务范围,形成了以县农村产权交易所为中心,以乡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为网点,以村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点 为依托的县、乡、村三级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网络。一季度,农交所交易土地承包经营权42笔,四荒使用权30笔,集体资产承包经营权11笔,集体水面承包经营权34笔,林地使用权及林木所有权58笔,涉及土地面积1万余亩,交易金额达3200万元。
(三)规范发展家庭农场,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发展家庭农场方面,东海县出台了《关于发展家庭农场加快推进土地流转的实施意见》,从项目、财政、用地、税收、社会保障、服务等六个方面制定了具体的优惠政策。开展县级示范家庭农场评选活动,制定《东海县示范家庭农场“6+5”评选标准》,建立示范家庭农场名录。坚持适度规模经营,鼓励发展100-300亩家庭农场。对登记认定的家庭农场给予其经营规模每亩100元的一次性扶持资金,示范家庭农场给予2万元的一次性奖补资金。在发展合作社方面,东海县坚持规范发展、重点提升的发展思路,相继开展了形式多样的规范社、示范社、龙头社建设活动,出台了五星级合作社创建标准、A级合作社创建标准等相关文件。截止4月底,全县已登记注册182户家庭农场,从业人员1025人,初始投资19461万元,经营规模达38095亩,其中流转农户土地27557亩。全县共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1322个,合作社成员20.2万户;建成农民专业合作联社7家,有100多个合作社成员,农户成员2万多户,农民合作社基本实现了主导产业全覆盖和村村全覆盖,涌现出了一批带动产业发展的龙头合作社和典型示范社。
(四)开展经营能力审查,规范工商企业租赁农地行为。出台了《东海县工商企业租赁使用农户承包地农业经营能力审查办法(试行)》,建立资格审查、项目审核、风险保证金制度,严格准入门槛,切实保障承包农户土地合法权益,确保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健康有序流转,对工商企业以租赁方式使用农户承包地,用地规模达到一定标准的进行审查。集中连片流转农户土地300亩(含)以上、流转期限在10年(含)以上的工商企业,需交纳金额为所流转土地一年的承包费作为风险保证金,用于防范工商企业因宣告破产、被撤销、解散、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等情况引起的无法及时足额支付农户土地流转费的风险。目前,已对6家租赁使用农户承包地的工商企业进行了审查。
(五)开展确权登记颁证,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2014年6月,东海县全面启动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制定了《东海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案》,县、乡、村三级分别成立工作机构,并进行相应的业务培训。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发动工作,编制印发《东海县农村土地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相关政策解答》3910份,印发24.7万份《致广大农民的一封信》,发至全县所有农户,确保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家喻户晓。同时,我们还积极采取措施化解工作中存在的矛盾纠纷,一些多年留存的疑难复杂问题都得到了合理解决。截至目前,全县346个行政村中,除无地村和矛盾突出暂缓村外,已启动确权登记颁证工作334个,都已进入公示审核、农户确认签字阶段,发证工作陆续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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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07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