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沛县财政:五措并举强化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资金管理
一是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制度体系,保障项目管理源头控制。在以往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对照经济形势新常态,结合财政预算管理新要求,草拟完善《沛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补充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滚动预算编制,实行项目预算管理,明确项目资金落实主体,实行建设项目履约担保制度,积极推行代建制,细化项目资金拨付流程等内容,从源头理清了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思路。
二是加强项目预算约束,严格资金拨付程序。财政部门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加强预算执行约束,年初确定项目资金预算,根据项目预算安排支出,核实项目建设程序执行情况,工程合同约定、工程进度节点监理报告、资金申请比例、工程款纳税票据等审核要件均提出了明确要求,严格按政府支付办法拨付工程款。严格按照项目实施单位申请—主管单位审核—项目预算单位申报—财政归口科室核拨的程序拨付项目资金。在项目启动后,按照开工、工程进度50%、完工三个节点进度分别支付工程款,三节点共支付中标合同价款的40%。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审计报告下达后,分2年拨付剩余60%工程款。财政部门严格审查有关建设单位申请拨款资料的完整性与真实性,既严防套取、骗取、贪占财政资金等不法行为;同时又及时拨付建设资金,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率。
三是强化预算监督和绩效管理。年初对列入预算管理的1000万以上的重大项目列入局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由局财政监督检查办公室组织专门力量实行重点监督检查,其它建设项目根据情况实施日常监督。同时选定重点项目实施绩效评价管理。对偏离绩效目标的及时提出修正意见,通过控制资金拨付,保证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四是实行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清单管理。将符合条件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加入专项资金管理清单,由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根据专项资金清单制定管理办法,规范管理行为。
五是实行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责任追究制度。强化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监督检查,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建设、质监、设计、施工、监理和涉及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政府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均提出了责任界定,对不遵守法律法规给政府造成重大损失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有关人的行政和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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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0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