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新沂财政:五项举措加强财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切实提升财政干部综合素质,更好地为财政中心工作服务,新沂市财政局从五个方面入手,加强财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一是注重建立完善教育培训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局学习培训工作领导小组职能作用,不定期召开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会议,有针对性研究解决新形势下财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确保将教育培训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统筹考虑当前、近期和中长期财政改革任务,分步组织实施教育培训,不断提高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化水平。
二是不断创新教育培训的内容与形式。鼓励全体财政干部参与学习培训管理,参与学习培训计划生成、方案制定、质量评估等过程,提高教育培训的灵活性和针对性。坚持按需施教和“集中学习为主、个人自学为辅”的原则,采取集中学习、专业培训、辅导讲座、专题报告、科室领学等多种形式,满足差异化的学习需求。大力开展研究式、案例式、模拟式、互动式、体验式学习,增强教育培训的吸引力和实效性。
三是强化教育培训规范管理。建立科学规范的教育培训激励约束机制,健全完善述学、评学、考学制度,把参学参训经历、学习表现和学习成果纳入财政干部管理、职业化考核和评价体系,作为财政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形成“培训-考核-使用”的科学导向。
四是切实提高教育培训的质量。务求实效地开展培训,力求培训方案科学、重点突出、内容合理,不断增强财政干部教育培训的针对性、时效性。开展教育培训质量评估,根据评估结果不断改进教育培训工作方法,力求理论联系实际,学用结合、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提升培训效果。
五是进一步严肃教育培训纪律。严格遵守财政干部学习制度,认真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加强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学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全面、准确地把握学习情况。结合财政干部职业化建设和文明财政所考核相关要求,适时组织考核检查。实行考勤签到制,把教育培训情况作为财政干部晋升和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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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0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