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市投入150万元计划培育百个家庭农场
今年,海门市进一步加强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新发展家庭农场100家、示范家庭农场12家,其中南通市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6家。凡符合省、市、县三级示范家庭农场建设标准的可享受一定的补贴。
培育并发展家庭农场,可以解决务农人员老龄化,务农人员兼业化、务农人员外地化等问题,可以化解“无人种田”之忧,提升农业综合效益。今年,海门市将通过大力发展家庭农场,尤其是示范家庭农场,来推动农业生产的专业化。我市计划引导普通农户、专业大户发展成100至300亩家庭农场式的规模经营,着力提升家庭农场发展质量,推进家庭农场认定、登记、建档工作,全面建立家庭农场运营监测系统和示范家庭农场名录制度。
海门市财政局加大财政支农力度,鼓励家庭农场发展。市财政安排150万元,用于补贴符合现代农业发展要求和建设标准的省、市、县三级示范家庭农场。凡当年获省级示范性家庭农场称号的补助8万元,当年获南通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称号的补助5万元,海门市级示范家庭农场按照海门市建设标准和验收办法进行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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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0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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