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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出台财政奖补办法支持生态殡葬

  近日,泰州市出台《市区节地生态葬法减免和奖补暂行办法》,鼓励和推行节地生态葬法。《办法》自2015年4月1日起执行,对选择江葬、可降解骨灰盒葬的户籍居民,除免除安葬费用外,再给予每例1000元的奖励;对市区九类特殊困难群体新生骨灰,免除在本区域安放的骨灰格位使用费。《办法》规定范围内发生的江葬、可降解骨灰盒葬法减免资金,由受理单位先行垫支,当场予以免除;发生的江葬、可降解骨灰盒葬法奖补资金,经申报、审批、结算等程序后由市殡仪馆统一发放。此外,为引导群众采取骨灰寄存等少节地生态葬法,2014年该市新建骨灰堂56个,可存放骨灰格位2300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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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0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