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淮安财政:创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
淮安市自1993年开始归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截至目前主城区归集总量已达8个多亿,涉及业主约16万户。为了实现资金保值增值并更好地服务广大业主,淮安市财政局会同相关部门通过创设统筹定存、优化存款配置、试点维修资金增值收益统筹使用等方式,使业主增值收益提高了近9倍,同时破解了维修资金申领使用难题。
一是采用统筹定存方式,破解“统一意见”难题。针对业主委员会成立难、业主统一意见难、由业主委员会申请委托定存难操作的现状,市财政部门出台维修资金定存办法,在委托定存方式之外,创设统筹定存方式,规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或未委托定存的,可由维修资金管理部门将维修资金存为定期存款,同时规避了单个小区委托定存容易因提前支取而产生利息损失的风险。二是利用资金规模优势,优化存款配置实现收益最大化。优化存款配置比例,在保证资金流动性的前提下,尽量配置长期存款。同时,利用资金规模大的优势,与专户银行开展竞争性谈判,要求专户银行按法定最高限额提高存款利率,实现维修资金增值收益的最大化。三是开展维修资金增值收益结余统筹使用试点,确保增值和使用“两不误”。按照统筹兼顾、专款专用、量入为出的原则,开展维修资金增值收益结余统筹使用试点,建立统筹维修资金,即统筹定存产生的利息扣除维修资金管理部门的管理经费、按规定结算给业主的利息,结余利息部分主要用于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损坏等受益人为全体业主或无法界定受益人情况下的维修,有效解决了房屋“维修急、维修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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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