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通州区加大财政奖补力度促进文化产业发展
近日,南通市通州区印发《2014年度全区文化产业专项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指南》,加强相关财政奖补政策引导,优先扶持一批市场前景好、成长性强的文化产业重大项目,推动全区文化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对文化企业投资创建的产业园区及示范基地,经有关部门认定后,实行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凡当年被命名市级、省级、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园区)的,则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20万元、50万元的奖励。
二、对参加市级以上有关文化产业博览会的项目视情予以财政补贴。凡由区宣传文化部门组织参加展览的,按特装费50%、场地租赁费100%的标准给予补贴;凡经过宣传文化部门批准自行参展的,则按场地租赁费50%的标准给予补贴。
三、凡市级以上非遗转型产业化开发的文化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200万元至499万元之间的,给予5万元的补贴;年应税销售额在500万元至999万元之间的,给予10万元的补贴;而年应税销售额超过1000万元的,则给予20万元的补贴。
四、凡根据区政府文化产业发展需要所制定的文化产业重点项目规划,按所签订的合同金额给予扶持。为发展文化产业而创建的公共服务平台及孵化功能项目,按项目规模的大小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20万元不等的一次性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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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年12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