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宿迁财政:出台系列政策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
为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就业,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创业热情,实现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快速成长,宿迁市财政从解决企业成长关键瓶颈问题入手,探索出台系列扶持政策,将市场主导和政府引导相结合,产生正向叠加效应,初步形成有效的小微企业扶持体系。
一是调整现有财政资金扶持方向,加强小微企业直接扶持力度。设立全民创业专项资金,从项目建设、贷款融资等方面鼓励返乡创业、青年创业以及大学生村官带动创业。设立中小企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对企业科技研发、技术改造、市场开拓、品牌建设加大直接支持力度。开展英才计划,对企业高薪引进高级专业技术人才、领军型人才和各类紧缺急需人才给予补助。
二是优化小微企业创业环境,注重创业孵化能力建设。设立新兴产业集聚区发展扶持基金,以“先借后奖”方式支持集聚区研发平台、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以及园区企业孵化器项目建设。实施科技创新券引导机制,无偿向企业、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创新载体发放科技创新券,带动企业科技投入,积极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打造网络创业优良环境,对初始网络创业、网络创业培训、网络创业园区和网络创业孵化中心建设给予补助;对企业利用电子商务平台进行网络营销的,给予自建平台费用补助或第三方平台入驻费用补助。
三是解决企业融资瓶颈,为小微企业减负降费。设立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引导创业投资企业重点投向新兴产业领域的小型微型创业企业。加大对小型微型企业融资担保的财政支持力度,设立区域重点成长型企业扶持资金,采取定向融资担保方式支持重点成长型企业加快发展。设立风险补偿基金,通过保险机构为有资金需求且抵押担保不足的小微企业提供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以分担风险的方式引导合作银行以基准利率面向企业贷款。
四是支持行业性企业服务平台建设,建立信息互联互通机制。支 持以云数据为重点的信息产品推广应用,根据本地纺织服装、木材加工等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的需求,支持服装云服务平台、物流云服务中心等行业性企业信息服务 平台建设,鼓励为产业集聚区、特色园区内中小企业提供优质信息服务。在市级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与互联网企业合作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推动政 府部门和银行、证券、保险等专业机构提供更有效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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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