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邳州:进一步提高城乡困难群众生活救助标准
为保障和改善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断提高社会救助水平,近期邳州市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五保等困难群体生活救助标准。一是城市低保标准从每人每月510元提高到558元。二是农村低保标准从每人每月270元提高到300元。三是集中供养的五保对象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6000元提高到6500元,分散供养的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3400元提高到3600元。四是福利机构集中养育的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1330元提高到1460元,社会散居孤儿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800元提高到870元。上述标准均从2014年7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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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年0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