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财政“绩效跟踪”试点“花落”常州
2014年7月,江苏省财政厅在全省范围内,选择常州、南京、盐城、镇江四个城市作为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跟踪”试点城市,意在推广预算绩效管理先进经验,全面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近年来,常州财政不断深化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尤其在专项资金执行“绩效跟踪”上,稳步推进,力求突破。此次常州被列入试点城市,更是对常州专项资金绩效跟踪管理水平的充分肯定。一是制度凸显“创新”。2012年,出台《常州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跟踪管理暂行办法》,这是在全国范围内首次出台的地方跟踪绩效办法。二是工作注重“实效”。通过两年实践,常州不断总结经验、完善政策体系,为部、省绩效管理提供参考和借鉴。2014年,常州财政代表江苏省,在财政部绩效管理工作交流会议上,介绍了常州绩效跟踪亮点,受到部、省领导的一致好评。三是试点逐步“扩大”。2012年,常州跟踪绩效试点项目6个,涉及预算部门6家,财政资金3亿元;2014年扩大到20个专项,涉及22家预算部门,财政资金14亿元。四是绩效狠抓“成果”。通过绩效跟踪,常州市卫生局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对社区卫生机构考核的依据;常州市民政局根据绩效评价建议建立了养老(福利)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制度;常州市财政局以“注重绩效”为主线,制定《市级旅游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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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年0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