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淮安生态新城财政:出台《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细则》
为切实解决失地农民困难、维护失地农民合法权益,日前,淮安生态新城按照“刚性参保、应保尽保”的原则,结合新城实际出台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细则》,通过先试点后推开,以点带面,全面推开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一是参保门槛低、方式活。养老年龄段被征地农民可选择按灵活就业人员的标准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也可选择以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1倍按月领取养老补助金约400元/月。
二是保障覆盖面广。不仅按照省政府93号令要求,对2013年12月1日之后被征地的农民实行“刚性进保”,对2013年12月1日前征地未保人员也可按新出台的《实施细则》参加社会保障,彻底解决了群众的后顾之忧。
三是保障标准高。新城财政补贴达2.6万元,补贴标准为全市最高,加上被征地农民安置费1.8万元,农民只要再交600余元,即可按月领取500元左右的养老金,比土地换城保政策少缴纳3万元左右。
四是群众实惠多。女性领取养老金年龄为55周岁,比省标准提前5年。劳动年龄段参保农民达到领取养老金年龄的,其个人账户中本息一次性退还本人;死亡的,可依法继承。养老年龄段参保人员养老金标准达510元/月,比省定标准高147元/月,按平均寿命72周岁计算,可多收益3万元/人。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人员,死亡后还可按照企业职工标准享受2万元丧葬费、直系抚恤费。
该政策的实施,将最大限度降低参保门槛、最大限度提高覆盖面、最大限度让农民自主选择、最大限度让群众得更多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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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年06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