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中财政:反“四风”从“小事小节”做起
纪律不严、会风不正、态度生硬、办事拖拉…… 针对发生在部分党员干部身上不以为然的“小事小节”问题,扬中市财政局党委制定下发了《扬中市财政系统作风效能建设督查办法》,坚持从身边的细微点滴做起,抓“小事”、严“小节”,即知即改,确保机关作风明显好转,服务效能明显提升。
强化思想教育。召开全系统作风效能建设会议,学习传达《关于党员干部必须严格遵守“严明纪律整治四风”十项规定》等相关文件、会议精神,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必须按照“三严三实”要求,聚焦“反四风”,天天洗脸、常照镜子、勤正衣冠,及时发现和坚决纠正自身存在的“小事小节”问题,规范日常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确保财政资金和财政干部“双安全”。
强化制度约束。修订学习教育制度,强化培训计划管理、学时管理和档案管理,严格学习纪律、课堂纪律和考核纪律,抓好“科室讲业务”、“道德讲堂”等活动,提高党员干部服务群众能力。修订完善请休假制度,强化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印发《扬中市财政系统岗位管理绩效暨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综合考评奖惩办法》,明确岗位责任,层层传递压力,确保全年财政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强化督查问效。成立督查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对工作执行、作风纪律、服务效能、工作纪律、参与活动等方面的内容开展明查暗访、专项督查,并设立了投诉举报电话,建立健全快速查处机制,严格按照《扬中市财政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进行通报曝光、问责追究、督促整改,真正把作风效能建设贯穿于财政各项工作中,确保政令畅通、执行有力。
附件下载:
相关文章:
发布日期:2014年05月26日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000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