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堰区推行公务卡改革实现预算单位全覆盖
为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公务卡结算支付改革,规范公务消费支付方式,提高公务支出的透明度,日前,泰州市姜堰区财政、监察、人民银行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公务卡使用管理的通知》。
通知要求,该区区直预算单位要严格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凡《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规定的公务支出,应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不得使用现金。公务支出应优先选择在有刷卡条件的商家进行消费,并坚持先批后报的原则。建立公务卡使用情况报告制度,及时向财政部门提供公务卡使用情况表。通知规定,预算单位不得通过单位公务卡账户违规开支各种津贴补贴和奖金等福利性项目,一经发现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根据公务卡制度改革目标任务,该区纪委联合财政等部门召开镇(区)、学校公务卡改革工作推进会,选择部分镇(区)、学校进行公务卡结算支付试点,自7月起,各镇(区)、学校全面推行公务卡结算支付,实现全区公务卡制度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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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年0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