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姜堰区健全四个体系助推民生保障事业发展
一是民生保障体系。落实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530元/人·月和400元/人·月。健全城乡低保动态管理和自然退出机制,建立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加快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二是社会救助体系。提高医疗救助标准,政策范围内门诊救助、住院救助比例提高到65%,年度封顶线不低于3.5万元。适时启动困难群众物价上涨补贴机制,完善临时生活救助政策,保障遭遇突发性、临时性困难家庭的基本生活。探索“支出型”贫困救助制度,加强各项救助制度之间的衔接配套。三是优抚安置体系。健全城乡一体退役士兵安置制度和经济补偿机制,多渠道拓展重点安置对象的安置途径。强化退役士兵教育培训管理,确保参训率达80%、取得双证后三个月内就业(创业)率在95%以上。四是全民普惠体系。认真落实婚姻免费登记、免费殡葬、老年人优待等惠民政策。强化残疾人福利服务,促进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充分就业。规范福利企业年检,加强福利企业日常监管,切实保障残疾职工的合法权益。
附件下载:
相关文章:
发布日期:2014年0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