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宿城区财政四举措助推工业发展
一是运用积极的财政政策。为扶持鼓励宿城区工业企业做大做强,支持工业企业“比销售、比税收、促转型、促开放”活动取得实效,宿城区财政局每年安排1500万元工业转型升级资金支持此项活动。
二是提供优惠的税收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当年纳税比同期增幅超30%的企业给予奖励。
三是支持贷款投向中小企业。逐步完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对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担保机构实行风险补偿;财政给予银行贷款贴息、风险补偿等方式,鼓励金融机构向中小企业投放贷款,2013年财政共补助融资担保机构900万元。
四是鼓励支持采购本土企业产品、原材料。积极开拓本地市场,推进全市工业产品实现上下游配套销售;对采购地产品金额较大的企业财政给予一定奖励。
发布日期:2014年0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