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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亭湖区实现农村学校运动场地塑胶化全覆盖

  近年来,盐城市亭湖区坚持将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高度重视农村中小学运动场地塑胶化工程建设。截至目前,该区财政投入5600万元,新建400米塑胶运动场地2个、300米塑胶运动场地5个、200米塑胶运动场地16个、因场地所限200米以下的塑胶运动场地25个,全区48所农村中小学运动场地塑胶化实现全覆盖。

  该区十分重视财政对农村中小学运动场地塑胶化建设的投入,想方设法筹集和调度资金,保证工程的顺利实施。2010年以来,该区财政共投入5600万元,每所农村中小学都按实际需要,足额及时配套相关资金。该区农村中小学塑胶运动场地总建成面积达20.5万平方米。

  该区对实施农村中小学运动场地塑胶化工程,始终坚持全方位、全过程监管,做到“事前有规范、事中有监督、事后有检查、完工有管护”。严格落实时间节点要求,对所有实施项目,逐个明确具体完成时间表和路线图,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强势推进。加强工程建设实施过程监管,严把建筑材料质量关、验收检测关。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质量终身制,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加强对工程建设的全过程监管。把廉政建设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始终,确保将塑胶工程建成廉政工程、阳光工程。

  该区确保农村中小学运动场地塑胶化工程财政专项资金规范使用。实行工程经费专户管理、集中支付、封闭运行,严格控制建设成本,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所有工程建设不搞无立项审批的项目;投资金额在3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须纪检、监察派员参与,并协同市、区招标办等部门,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和“择优诚信、阳光操作”的原则,组织招标,确定施工单位;严格执行项目决算必审制,所有项目建设未经审计、审核的一律不得办理结账手续,未经审核的项目预付款不得超过预算调整后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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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年0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