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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亭湖区为“三公”经费套上“四个笼头”

  2013年,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突出厉行节约,狠抓相关公用经费的管理,尤其是突出加强对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因公出国(境)等“三公”经费的监管,着重在建章立制上下功夫,先后出台了《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经费管理的通知》、《亭湖区区级机关日常财务开支标准》、《亭湖区行政事业单位经费管理办法》和《亭湖区部分通用资产配置预算标准和使用年限标准》,给“三公”经费等公用经费管理套上了“四个笼头”。据统计,该区2013年公用经费支出较上年同比不但实现“零增长”目标,而且下降10%,其中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因公出国(境)等“三公”经费支出下降5.1%。

  据悉,该区《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经费管理的通知》,对公务接待、会议、差旅、公务用车、日常办公、因公出国(境)、节庆活动、预算追加等“八类经费”进行了细化控制,规定了其“总量零增长、三公降一成、全面促规范、勤俭树形象”的要求。该区纪委、财政监督检查部门召开巡查部署会、问题剖析会、情况通报会6次,开展明查暗访活动22批次,查摆问题13条,形成检查和处理结论5份,整改率100%。

  该区为确保公用经费管理有章可循,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研究出台了《亭湖区区级机关日常财务开支标准》和《亭湖区行政事业单位经费管理办法》,对人员经费、一般公用经费、“三公”经费中涉及到的加班费、夜间值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工会费、对个人和家庭补助费等,明确标准、细化项目、规范报销。为配合其落实,该区在盐城市率先实施“公务卡”改革,在住建局、团委、新闻信息中心等单位成功试点,一年就节约预算支出近80万元。

  同时,该区《部分通用资产配置预算标准和使用年限标准》,重点监控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场所、办公家具、空调设备、电脑等办公设备等四类固定资产,明确:对已达到规定使用年限但仍可使用的资产,继续使用或调剂使用,提高财政资金的综合效益。该区扎实开展楼堂馆所专项清理活动,对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建立了动态数据库,国资、财政、审计、机关管理等部门专人实时跟踪监控,发现问题,立即责令改正。

  该区将公用经费节约下来的财力100%用于民生实事,让有限的财政资金发挥出最大的使用效益。2013年,该区民生领域财政投入达25.8亿元,同比增长22.8%,其中节约下来的公用经费贡献了9.8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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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年0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