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县2014年预算编制坚持四项原则
泗洪县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促发展”的总体要求,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行政性支出;突出预算资金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和效益(率)化,发挥财政政策在促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中的作用,提高财政资金的绩效管理水平,在2014年预算编制中坚持四项原则。
一是坚持厉行节约、保障民生的原则。深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约法三章”等有关要求,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在维持机关正常运转前提下,努力压减一般性行政性支出,向“三农”、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住房保障、文化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倾斜。
二是坚持绩效优先、依法公开的原则。推行预算信息公开,细化和完善公开内容。推进预算管理与绩效管理、债务管理、政府采购管理的有机衔接,对编制绩效目标预算的一次性项目和县乡发展项目支出优先安排。
三是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对非税收入计划排实排足,保持增长;支出预算项目从严从紧,客观实际,不得收不抵支。
四是坚持预防为主、举借有还的原则。为积极防范和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严控债务规模,从2014年起,举债预算单位特别是建设任务较大的单位须编制举债、偿债计划和使用方案,将债务举借、使用和偿还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县财政安排政府融资贷款利息等融资费用专项资金,为各预算单位借款付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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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年0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