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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实施工业小微企业进规模培育工程

  从2013年起,镇江市每年选择不少于500家符合产业导向、成长性好、创新能力强、增长潜力大、销售收入在500-2000万元的小微企业,作为全市“小进规”的重点培育和服务对象,确保每年不少于300家小微工业企业发展成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一是建立“小进规”企业动态培育库。建立“小进规”企业动态培育库,进行重点培育。对连续两年不能进规模的部分企业予以剥离,并及时调整充实培育库。充分发挥市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的支持引导作用,以后逐年增加。其中,对小微企业的扶持项目不低于30%。各级财政要不断提高小微企业的扶持项目比例和资金规模,每年专项引导资金增量重点支持已列入培育库的小微企业。对年度新上规模的小微企业,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政策予以相应的奖励。

  二是引导和推动小微企业向园区集中。推进和完善“三集”产业园区标准厂房和配套设施建设,对于在符合相关政策、不改变规划用地性质和土地用途前提下,对原生产性厂房(含仓储用房)进行改建、扩建、翻建的小微企业,优先享受政府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有关优惠政策。对入驻“三集”园区集中发展的小微企业,给予一定金额的租金减免

  三是提升小微企业研发创新能力。鼓励和支持小微企业加强与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开展多形式的科研合作,指导和帮助小微企业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创新项目和省级名特优新产品。全市产学研扶持资金中对小微企业的扶持资金比例不低于资金总量的40%。企业进行“双软”认定的产品检测及认定费用全额返还。支持小微企业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对符合市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且实施设备投入额400万元以上的小微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给予设备投入额不超过1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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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3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