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财政局助推棚户区改造实现居民“安居梦”
棚户区改造是一项一举多得的重大民生工程。近年来,徐州市财政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多渠道筹措财政资金,推进棚户区改造工程建设,努力实现棚改区居民的“安居梦”。
一是多渠道筹措改造资金。将棚户区改造地块土地出让收益封闭运作,拆迁地块招、拍、挂收益全部专项用于棚户区拆迁、改造和安置房建设,保障资金封闭运作整体平衡。整合盘活各类国有资源,注入有效资产,支持融资平台为棚户区改造工程融资。认真做好项目编报工作,积极争取中央、省财政补助资金。2013年,市财政拨付棚户区土地出让资金8.9亿元。
二是全面落实各项优惠政策。严格贯彻执行徐州市《棚户区改造拆迁安置定销房建设项目规费减免实施细则》,免收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用于棚户区改造的定销房建设涉及的税收留成部分,采取先缴国库,然后通过财政预算安排的办法,全额支付给投资主体,2013年市财政支付1.5亿元。
三是强化财政资金监管问效。建立覆盖棚户区改造全过程的资金管理机制,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密切关注工程进展情况,开辟绿色通道,及时拨付财政补贴资金。加强项目财政资金的跟踪、监管,认真实施项目绩效评价,将评价结果作为资金拨付管理的重要依据,确保财政资金发挥应有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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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