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邗江区财政局荣获江苏省文明单位称号
近日,扬州市邗江区财政局在2010~2012年度江苏省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评选活动中,被省文明委表彰为“江苏省文明单位”。
近年来,邗江区财政局围绕财政中心任务,始终把精神文明建设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坚持以党的建设带动干部队伍建设,着力打造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廉洁型政府机关,扎实推进各项创建活动。2010年以来,尤其是区划调整后,该局党组提出了争创市级文明行业和省级文明单位的奋斗目标,把创建工作与增加财政收入、推进财政改革、加强机关党建、提升服务效能等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了个人岗位建功、科室单位争先创优、各项工作整体推进的生动局面,强化了财政职能,推动了财政事业向前发展,继2012年区财政系统被扬州市委、市政府表彰为文明行业后,再获省级文明单位殊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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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