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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建立多渠道多层次保障房建设财政投入机制

  保障性住房建设是重要的民生问题,关系到经济健康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2013年,徐州市市区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2100套。为了全面完成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徐州市财政局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创新思路,完善机制,细化措施,落实责任,全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该市财政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创新融资机制,共筹集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2.3亿元,其中: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专项资金0.9亿元,城市棚户区改造资金1.4亿元,并探索出符合市实际的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筹措新模式。

  一是严格按照土地出让净收益不低于10%的比例安排资金,统筹用于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二是将计提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专项用于廉租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改善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作用;三是支持投融资平台为保障性住房建设融资。通过增加市级投融资平台新盛公司的注册资本,注入优质有效资产,增强融资能力,支持多元融资,融资资金全部用于城市棚户区改造和限价商品房建设;四是积极向上争取补助资金;五是全面落实保障性住房建设税费减免政策。廉租房、经济适用房以及面向经济适用房对象供应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严格按规定以行政划拨方式供应,除依法支付土地补偿费、拆迁补偿费外,一律免缴土地出让收入;落实了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住房以及棚户区改造涉及的营业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契税等税收优惠政策,努力降低保障性住房建设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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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