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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洪县城乡低保和五保供养双提标

  为更好地保障城乡低保和分散五保供养对象的基本生活,让更多的困难群众分享民生财政带来的实惠,近日,泗洪县再次提高城乡低保水平和分散五保供养水平。

  根据城乡低保和五保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的要求,从2013年7月1日起,泗洪县城乡低保标准由现行每人每月310元、240元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350元、270元,五保供养标准中,集中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455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5100元,分散供养由每人每年38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4300元。

  提标后,泗洪县将有3804户8806人的城市低保对象和20094户43280人的农村低保对象以及集中供养五保户1208人、分散供养五保户3809人受益。

  泗洪县财政局社保科将会同民政等部门,进一步严格准入审批制度,落实动态退出机制,加大低保五保补助对象公开、公示力度,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并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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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