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大力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近年来,泰州市坚持公办与民办相结合、居家养老与机构养老相结合、硬件建设与规范管理相结合,大力推进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截至2012年底,全市共有各类养老服务机构147所,床位27119张,床位数占老年人口总数的25.24%。
一是突出重点,推进示范性公办养老机构建设。各级财政部门积极履行职责,加大公办养老机构建设支持力度,相继建成了一批规模大、设施新、功能全的社会福利院(中心)、老年公寓。公办养老机构由建市之初的2家、床位不足150张发展到目前的7家、床位1800多张。全市建有护理型养老院(部)12家,拥有床位1000多张。9家养老机构获得省级“示范化养老机构”称号。
二是注重引导,加快民办养老机构发展。制定出台《关于促进市区民办养老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凡市区范围内社会力量用非国有资产投资兴办的、为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的非营利性社会福利场所和机构,均可享受有关政策扶持和优惠。扩大优惠政策覆盖面。支持民办养老机构内设置或合作设立医疗站点。民办养老机构收养城市“三无”、农村“五保”人员的,可参照当地公办福利机构标准享受政府补助。提高财政补助标准。从2012年1月1日起,凡市区民办养老机构,自有房产的按每张床位3000元、租赁房产的按每张床位2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床位补贴。创新运营补助。凡市区符合床位补贴发放条件的民办养老机构,按入住6个月以上市区户籍年满60周岁的非政府供养的老人实际数,根据自理、介助、介护等三种情况,分别给予养老机构每月每张床位30元、40元、50元的运营补贴。截至2012年底,全市民办养老机构达28家,床位4000张,民办养老机构成为机构养老中的主力军。
三是夯实基础,稳步推进基层养老机构建设。从2005年起,泰州市以实施“关爱工程”为抓手,采取“关爱工程”补助一点、各级财政筹集一点、社会各界捐助一点的方法,筹措资金2.3亿元,共新建、改建、扩建乡镇敬老院112家,新增床位16224张。2012年,以“农村老年关爱之家”建设为重点,加快实施农村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全市新建“农村老年关爱之家”27家,新增农村养老床位1000多张,有效缓解了农村养老床位不足的矛盾。
四是完善体系,不断提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水平。积极依托村(社区),采取乡镇(街道)投入、市(区)财政奖励等办法,新建、改建、扩建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市区空巢独居老人提供免费1小时服务。海陵区、姜堰区“为老服务一键通”项目全面开通,已有近1万名老人享受到了信息化系统提供的为老服务。
五是多方着力,全面提高老年人生活保障水平。紧紧围绕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目标,对老人就医、安装数字电视、乘坐公交、参观旅游景点等十八个方面给予优惠;建立高龄老人补贴制度,全市共有14.5万80周岁以上老人享受政府尊老金。2013年,为60多万名65周岁以上老人免费办理了“牵手夕阳”意外伤害保险。
附件下载:
相关文章:
发布日期:2013年08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