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财政出台政策加强企业人才引进和培养
日前,扬州市市财政局、人社局联出台有关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强企业人才的引进和培养。
一是加大资金支持。将企业人才发展专项基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
二是提高生活补贴。为企业引进的人才新增工资外生活补贴、社会保险专项补贴。将引进的硕士、博士学位人员生活补贴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400元和3000元,并可连续享受3年。
三是开展人才奖励。对被评为扬州市技术能手、扬州市有突出贡献的技师、扬州市有突出贡献的高级技师的,以及被评为“首席技师”、“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对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高级技师职称,引进后取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也给予一次性补贴。
四是服务重大项目。对于扬州市重大项目引进的人才,根据个人成就可再获得一定数额的专项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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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3年0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