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出台多项政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近年来,宿迁市出台系列扶持政策,采取多项服务举措,从财政、金融、新兴产业、科技创新等方面综合发功,全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为推动地方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和实现转型升级提供有力保障。
拓宽财政资金扶持网络,全方位扶持企业发展。一是支持工业大企业(集团)发展。出台《关于加快培育工业大企业(集团)的政策意见》,从鼓励企业做大做强、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推进企业战略重组、实行主营业务收入目标管理、激励企业上市和科技创新、加强企业品牌质量建设等方面推动全市工业经济发展;二是支持重点企业成长和发展。与省合作设立市级重点成长型企业扶持资金2000万元,并制定《宿迁市市级重点成长型企业发展扶持资金管理办法》,以定向融资担保作为主要运作方式,为市区范围内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发展潜力大、预期盈利能力强、对市区经济贡献大并列入《宿迁市重点成长型企业名录》的企业提供融资担保;三是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设立中小企业转型升级专项政策资金,对在中小企业设备投资、信息化发展、科技创新、品牌创建、节能降耗、服务体系建设、特色集群发展等方面成绩突出、符合政策兑现标准的工业企业、产业园区、服务机构进行专项政策奖励;四是支持全民创业。对市区创业项目进行贷款贴息,对大学生村官创业富民、回乡创业、网上创业平台、青年创业、新开网店等项目进行资助。
建立完善金融服务体系,引导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一是引导银行机构加大贷款投放。出台市级财政性资金存款与银行贷款挂钩考核办法,及时调整财政性资金在各银行的存款余额,放大财政资金对贷款的拉动作用;二是支持金融业发展。设立市级金融业引导资金1000万元,用于金融机构设立补助、融资性担保机构补助、企业上市费用补助和奖励、金融工作考核奖励、农村小额贷款公司贷款投放奖励、金融机构引进单位奖励和创投公司设立奖励等;三是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鼓励企业运用票据、债券进行融资,对票据、债券发行成功的中小企业,由市、县财政给予10万-50万元的奖励;设立市区中小企业直接债务融资发展基金1亿元,为中小企业债务融资提供信用支持;设立1亿元的市级创投引导基金,引导创投企业投资处于种子期、初创期以及成长型中小企业;四是完善担保体系建设。完善再担保体系建设,设立市区再担保基金1亿元,增强担保机构担保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五是开展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工作。市政府出台试点工作意见,扩大试点范围,构建政府、银行、保险机构三方合作和风险共担机制。
支持新兴产业转型升级,提升经济发展新动力。一是促进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出台《关于支持新兴产业集聚发展的若干意见》,规划在市区建设光电、新材料、智能电网、高性能复合材料、生物科技和信息技术等六个产业集聚区,并在2013-2015年三年内设立5亿元的新兴产业集聚区产业发展扶持基金,同时各区按1:1配套,总规模10亿元,对六个集聚区产业发展进行集中扶持;二是支持和鼓励新兴产业发展。设立新兴产业专项资金,对列入年度《宿迁市新兴产业重点企业名录》的市区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和新医药、节能环保、电子信息、物联网等企业和符合新兴产业发展方向的新设立企业给予扶持,重点支持新兴产业产业化项目、新兴产业产品应用示范工程项目、新兴产业创投项目、新兴产业特色产业集群和荣获市长质量奖的新兴产业项目,促进新兴产业加快发展;三是设立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为鼓励创业投资企业发展,增加创业投资资本供给,引导创业投资企业向新兴产业领域的企业投资,促进新兴产业壮大规模,宿迁市设立新兴产业专项引导基金1亿元,专项用于引导创业投资企业重点投向宿迁市区范围内的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和新医药、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和软件、新能源汽车、智能电网、先进装备制造等新兴产业领域的创业企业。
促进企业加大科技投入,营造良好创新氛围。一是促进中小企业转型升级。促进中小企业设备投资,对完成新增设备投资额3000万元以上的,由市、县财政分段分类给予1%-2%的补贴;推动中小企业信息化发展,对被列入省五星级“数字企业”和省“两化融合”示范企业的,由市财政分别给予10万元和20万元奖励;引导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对被认定为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型企业的,被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的产品,企业研发机构首次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的,已获得省级鉴定并被评选为优秀的新产品新技术的,分别由市、县财政给予一定奖励;加快中小企业品牌创建,对首次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和市长质量奖的企业,由市财政分别给予50万元奖励;支持中小企业节能降耗,对年节能量超500吨标准煤的节能项目给予一定奖励和补助;二是推行创新券制度。创新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和有关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方式,建立创新券制度,与实施产业政策、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和促进全社会研发投入快速增长相结合,重点支持创新型、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产业、新兴产业发展及传统产业改造升级;三是启动建设八大产业研究院。为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研究,准确把握产业发展方向,宿迁市成立了新能源、新材料、智能电网、新一代信息技术和软件、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生物技术和新医药等八大新兴产业发展研究院,主要职能在于通过开展产业研究,发挥“服务决策、服务招商、服务集聚”的功能。
附件下载:
相关文章:
发布日期:2013年0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