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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五大举措建立全方位困难群体社会救助体系

  灌南县立足保障和改善民生,从教育、医疗、出行等群众最迫切的实事抓起,确保广大群众老有所养,建立全方位困难群体社会救助体系。

  一是对80周岁以上老人优待照顾。该县户籍年满100岁以上的老人每月发放300元“尊老金”补贴;90-99岁的老年人每月发放100元的“尊老金”补贴,80-89岁的老年人每月发放50元的“尊老金”补贴,各项补贴均列入县财政预算。

  二是对五保户集中供养。农村五保户1082人,其中集中供养976人,供养经费按4400元/人标准;分散供养106人,供养经费按3500元/人标准。

  三是对城乡低保家庭就读大学子女定额救助。全县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参加高考,并被全日制高校二本以上批次录取,大学第一学年一次性补助学习费用4000元。

  四是实施困难船(渔)民安居工程。对无固定住房、以船为家或在岸边搭棚居住、住房困难的在册职工(含拆迁船民),采用个人集资、专项补助、规费减免相结合的方式,统一规划建设集中居住小区。

  五是对贫困家庭重特大疾病实施医疗救助。对全县五保对象、城乡低保对象、6 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重点优抚对象、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家庭成员患白血病、尿毒症的,经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或者新农合、民政部门救助后,自费部分超5万元的,按40%救助;超过10万元的,按50%救助,年最高救助限额可达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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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3年0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