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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金湖县再度上调失业保险金标准,从每人每月442元提高到494元,月增52元,从7月份执行。
全县共有373人在调整范围,补发失业保险金5.9万元, 增补部分将在本月底直接划入失业职工个人账户。今年,该县两次上调失业保险金共104元,是历年调整增幅最大的一年。
今年1-9月份,该县累计发放失业保险金164万元,代缴失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救助保险50.4万元,使失业职工领取失业金期间同等享受在职职工医保待遇,保障了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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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