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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探索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模式

  宿迁市强化社会保障、为民办实事举措,逐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通过租赁补贴发放、实物配租、房源租赁等形式,探索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模式,2008-2011年累计保障住房困难家庭近8万户。

  一是完善城镇困难群众居住用房制度体系建设。通过大力实施危旧片区改造和建设经济用房、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拆迁安置房相结合的“五位一体”开发建设模式,先后出台了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人才公寓、定销商品房等多种房源建设管理办法和规范性文件,住房保障制度体系基本形成,保障工作日趋规范化、科学化,很大程度上解决了部分城镇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

  二是奖补市域农村户籍购房居民。规定凡属市域范围内农村户籍的居民首次到城市或中心镇购买普通商品房,除按规定享受已有的优惠鼓励政策外,原农村宅基地、住房退出的,契税实行全额征收补助奖励,并由购房所在地县(区)一次性分别给予不低于5000元和3000元的安家补贴。

  三是跟进农村居民进城购房配套政策。对于准备在中心城市、县城或省市重点中心镇购房的农民,在履行原农村宅基地、住房退出手续后,可以直接购买政策性住房或普通商品房,其原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变。购房进城的农民子女在城市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可在居住地施教区入学,与城市学龄儿童享受同等政策。同时,农民在医疗保险、就业再就业方面也享受与城镇居民同等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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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2年05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