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财政五个方面优化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
常州市财政进一步优化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提高工作成效。
一是加大投入力度。2012年,市财政安排1773万元,同比增加300万元,将121个行政村纳入奖补覆盖范围,预计带动投资5418万元。
二是扩大财政奖补覆盖面。今后三年内,对市辖区有公益事业建设需求的行政村(含涉农居委会),实行轮转奖补,力争最大限度满足建设需求。
三是调整奖补资金分配办法。财政奖补资金分为基本奖补和考核奖补两部分,基本奖补确定为每村10-12万元,同时对决算超过30万元的项目可以申请考核奖补。
四是加大扶持经济薄弱村。对纳入奖补立项的2011年村级经营性收入不足50万元的经济薄弱村,在分配基本奖补资金时将给予适当倾斜,每村增补3万元。
五是强化责任追究。对没有经过村民民主议事、虚假申报骗取奖补资金、建造劣质工程、资金管理混乱等违规违纪形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该行政村三年内的奖补申报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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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2年0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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