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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通州区加强部门预算工作性经费管理

  为加强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近日,南通市通州区出台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部门预算工作性经费管理。该区要求,除交通费定额及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提高外,其他工作性经费按厉行节约相关规定实行零增长。

  预算执行中,日常公用经费实行“总额包干,序时拨付,超支不补,节约结转”的管理办法,并继续对公务接待费、学习考察培训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实行单项控制,其他经济科目之间的余缺由单位自行调整。经常性事业专项经费实行总额控制,执行时单位若有任务增减变化等实际情况,由单位在经费总额内向该区财政局汇报,可适当调剂使用。预算执行情况作为绩效考评依据,与下年度部门预算经费安排适度挂钩。

  规定要求,各部门要严格执行预算批复,对单位不可预见的活动和工作经费,由单位在经费总额内通过项目调剂解决,一般不予追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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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2年0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