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盱眙上调职工大病医疗救助基准

  自今年11日起,盱眙上调职工医保大病医疗救助基金缴费标准,参保者由原每月缴纳8元调整为15元。 

  据了解,从2001年建立职工大病医疗救助基金制度以来,盱眙县大病医疗救助基金月缴费标准一直保持在每人每月8元,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元。2009年,为解决大病职工个人医疗费负担过重问题,该县对职工医保待遇支付政策作了大幅度调整提高,大病医疗救助基金支付限额由原10万元提高到17万元,但筹资标准未作调整。近两年来的基金运行情况显示,由于支付待遇明显提高,而筹资标准没有随之调整,加之医疗费用不断上涨,该县大病医疗救助基金已收不抵支。为此,盱眙县决定,对职工大病医疗救助基金缴费标准作出上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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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2年0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