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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财政局创新国有资产管理 “集中统管新模式”

  近年来,淮安市财政局积极探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改革工作,从落实资产管理责任主体、明确资产处置程序、构建管理信息平台、完善资产日常管理机制四方面入手,进一步优化资产配置,推动建立“集中统管新模式”,既规范了国有资产管理行为,又进一步提高了国有资产使用效益,实现了管理上水平、管理出效益的改革目的,取得显著成效。工作经验做法在全省财政工作会议上作典型经验交流,被财政部誉为“在资产集中统一管理方面创新思维,探索构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新模式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向中央各部门和全国财政系统介绍经验做法,借以“进一步提升全国行政事业资产管理水平”。

  一是成立中心强化职责。正式组建淮安市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中心,隶属市财政局,代表市政府按照有关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集中管理行政事业房屋及土地等产权,监督行政事业单位对房屋、土地进行合理和有效地维护。建立房屋、土地的资产统计、使用效率评价的管理系统,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二是统管模式规避风险。为推进资产集中统一管理,提请政府印发《淮安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改革工作方案》,全面推开改革工作,构建资产集中统管模式。分期分批将行政事业单位各自占有使用的房屋和土地产权移交资产管理中心集中统管,并由资产管理中心登记造册。两证集中统一管理后,单位不能随意利用资产举办经济实体或进行对外投资、担保等活动,政府不再担心单位盲目投资和担保等问题,大大降低了资产流失风险。

  三是管理规范提高效益。着重在规范资产处置、提高资产处置收益和资产利用效率等方面加大力度,一是加强在用固定资产出售、报废管理。规定各行政事业单位出售、报废公有房屋、车辆等固定资产,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不得自行处置;二是加强闲置固定资产管理。各单位长期闲置的房屋等固定资产,由财政部门会同相关单位提出处理意见,报政府批准后调剂(划转)或处置;三是加强房屋、土地等出租管理。今年五月,淮安市财政局、监察局联合出台了《淮安市行政事业单位公有房屋出租管理暂行规定》,要求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和土地出租由市资产管理中心统一管理、统一招租,单位不得擅自将其占有、使用的房屋、土地出租、招租。

  四是信息平台全程监控。建立资产信息化系统管理平台,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数量、品种、规格、结构、原值和现值、图片、地点等,全部录入行政事业资产管理软件,建立数据查询和综合分析系统,为预算管理、绩效评价和优化资产配置等提供数据支持,全面、及时掌握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存量及资产增减变动等信息,实现了所有市级机关事业单位从资产入口到出口各个环节的动态管理,形成了“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资产占有单位”三个层次的监管体系,严格按照信息化管理要求实施资产管理工作,提高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效率。

  通过构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新模式,达到了建立资产“统一集中管理体制、日常规范管理制度、动态信息管理系统、合理有效配置机制”的四个目的,有效的防止了国有资产流失,堵住了通过公有房屋土地出租设立“小金库”的源头,解决了长期以来存在的职责不明、效益低下、与预算脱节、收益监管缺失等问题,在产权管理、资产配置、收益监管等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推动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合理配置与有效使用,促进了公共财政管理水平和效率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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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1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