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优化公共财政职能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淮安市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坚持把“天蓝不蓝、水清不清、群众口袋鼓不鼓”作为衡量、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标准,坚持经济建设与生态建设共同推进,坚持物质文明与生态文明共同发展,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突出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切实加大财政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投入力度,努力推动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农村社会环境。
——完善政策体制,切实加大农村环境整治扶持力度。推动农村河塘疏浚整治,实行省市县三级财政负担机制,执行“以奖代补”定额补助政策,2010年安排农村河塘整治资金50万元、农村河道疏浚资金120万元用于相关工作。扶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切实做好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实行“以奖代补”定额补助政策,争取落实补助资金7000万元,切实做好相关工作。落实秸秆综合利用政策,加大争取上级资金力度,支持秸秆还田和综合利用、相关配套技术装备支撑、示范县和推进县建设。推行沼气综合利用,2008年启动户用秸秆沼气示范工作,通过典型示范、整村推进、辐射带动等环节,推进速度和推广量逐年递增、覆盖范围日益扩大。规范村庄规划编制与建设整治,落实重点中心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村庄环境整治试点、村庄污水治理试点、垃圾中转站建设、特色示范村庄建设改造等工作。加大农村污染源治理力度,推动做好农村改厕工作。
——积极优化投入,着力提高财政资金扶持效益。加大资金争取安排力度,不断优化财政投入结构,着力支持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大力支持河道疏浚等水利工程建设,争取和安排资金2.64亿元,重点支持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农村小型公益桥梁建设等工程,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整治农村村庄环境。积极支持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争取和安排资金1.3亿元,支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推进了农村自来水建设,圆满完成年度各项工作目标。顺利推广沼气建设,2008年推广3338处,2009年推广7670处,2010年推广8100处,沼气池普及率达12.5%,累计投入资金近2亿元。改善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坚持“先发展后统筹、边发展边统筹”,积极稳妥推进新农村建设。大力开展农村植树造林工程,美化农村生态环境。
——强化财政长效机制,推动农村环境持续改善。全市“十二五”规划明确“建成生态市”重大目标,坚持发展经济,提高财政保障能力,加大农村环境整治力度。建立健全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和管护长效机制,按照畅通水系、改善环境、修复生态、方便群众的要求,建立县乡河道和村庄河塘轮浚制度,继续进行疏浚整治;按照分级管理、因地制宜的原则,建立农村河道长效管护机制,明确责任主体;按照统一建档、统一着装、统一保险、统一签订协议“四统一”的要求,建立河道、河塘、道路、绿化“四位一体”长效管护体制,将管护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实现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和管理养护经常化、制度化。继续推进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建设,在“十二五”时期基本解决新增农村饮用水不安全人口,初步建成区域供水体系。积极支持农村秸杆机械化还田和综合利用,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以示范县、推进县项目建设为载体,推进秸杆机械化还田、秸杆固化成型利用,多举措解决秸杆出路问题。安排专项引导资金,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切实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激励作用,推动做好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厕所改造和历史遗留农村工矿污染治理、农业污染源和土壤污染防治等工作,提升农村环境质量。加大小城镇建设规范力度,积极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全力支持生态市建设。努力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切实树立“要钱须问效,用钱即问责”的理念,加强农村环境整治各项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确保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发挥最大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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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1年0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