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建立健全中等职业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为深入贯彻落实《江苏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推动职业教育创新发展,省财政建立健全了中等职业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一是建立健全中等职业学校综合预算制度。所有收支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筹用于学校人员支出、公用支出以及其他发展性支出。二是制定并逐步提高中等职业学校生均财政拨款基本标准。统筹考虑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成本、学费收入及区域差别等情况,省制定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在内的全省中等职业学校生均财政拨款基本标准,并建立稳定增长机制。从2011年春季学期起,全省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年生均财政拨款基本标准为2800元,其中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拨款标准不低于500元,以后年度根据实际情况逐步提高。三是继续加大中等职业教育内涵建设投入。认真落实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统筹职工工资总额0.5%用于发展职业教育等政策,安排专项资金,推进职业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加强示范性骨干职业学校建设。四是积极控制和化解中等职业学校债务。按照“分级管理、市县为主、逐步化解”的原则,积极稳妥化解中等职业学校债务,并建立严格的债务审批制度和控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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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1年0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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