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县财政局“四制”规范资金拨付管理
一是建立岗位分工责任机制。对涉及财政资金拨付的事项进行梳理,科学分工,制定岗位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各自的职责范围,细化目标任务,提高履职能力,保证履职过程中的准确定位,做到不越权、不越位、不渎职、不失职。
二是建立业务办理制约机制。进一步明确资金拨付的要求,制定审核、拨付、资金对账的科学流程和要求,牵制手续相互制约和监督,保证每一笔业务的准确办理,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三是建立规范管理运行机制。制定财政“过桥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企业“过桥资金”的申请和拨付,明确资金申报的条件、程序、手续和还款要求,督促企业按期还款,保证财政资金的安全。对财政预算内、预算外资金、争取专项资金的拨付以及企业优惠奖励政策的兑现等,制定科学的审签流程和明确时间、节点要求。
四是建立服务事项承诺机制。对涉企优惠政策兑现,企业“过桥资金”的申请、拨付,专项资金的拨付,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随到随办;对资金拨付涉及到的部门和相关科室,相互配合,快速对接,提升服务质量;并对指标登记、账目核对以及查账等事项作出详细要求。保证涉及资金事项快捷办理,对不能及时拨付的迅速做出意见反馈和解释,不断提高服务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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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0年0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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