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财政行政执法责任制体系建设取得成效
根据全省财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处罚案件报表统计,2009年我省共发生财政行政复议案件7件,财政行政应诉案件1件,财政行政处罚案件69件。
通过对案件的统计分析发现,一方面69件行政处罚案件无一引发行政诉讼或复议,7件行政复议和1件行政应诉案件均获得维持,或由相对人撤回申请,说明该省大力开展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和建设行政执法责任制体系取得成效:一是常抓不懈地加强财政干部的法制学习和轮训,使财政干部的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不断提高;二是职责明晰、程序规范、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责任制体系基本建成,进一步规范了财政执法行为;三是通过“财政宣传月”和日常财政法制宣传,加强了对社会公众进行财政法律法规政策的普及教育;四是在处理行政复议案件过程中,注重创新工作方法,积极运用调解手段化解行政争议,近一半的复议案件由当事人撤回申请,达到了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良好效果。
另一方面,部分财政业务领域特别是政府采购领域,供应商投诉及投诉引发的复议、诉讼呈明显上升趋势。造成此种状况的原因很多,包括经济发展、市场竞争、利益驱动等多种因素,而尚不完善的政府采购法律制度是其中重要原因,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改革完善。
附件下载:
相关文章:
发布日期:2010年0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