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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江市义务教育学校全面实施绩效工资

  为进一步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根据《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靖江近期出台了《靖江市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办法》明确,教师工资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构成,基本工资部分保持不变,新实施的绩效工资在原先的地方性补贴基础上有所提高。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包括岗位津贴、生活补贴、农村学校教师补贴,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包括班主任津贴、一线骨干教师津贴、超课时津贴、教育教学奖励等,年底考核发放。

  实施新的绩效工资后,学校一切规范外津补贴一律停止发放。今年1-10月份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已由财政部门于10月中旬全部补发到位。幼儿园、高中等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工资改革也即将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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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年11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