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溧水县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融资平台建设资金管理
一是加强投融资计划管理。要求各投融资平台按照县政府要求,及时编制报送年度投融资计划,并按照经县政府批准同意的年度投融资计划进行各项投融资活动。
二是实行融资专户管理。对各投融资平台融资实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县财政局设立专户进行收支核算及管理,各投融资平台所有融资必须及时全额划拨县财政专户统一管理。
三是规范资金拨付程序。各投融资平台在每月月底前编制并报送下月资金使用计划,县财政局每月月初进行审核,并按政府投资项目资金拨付规定及程序及时拨付资金。特殊事项需临时安排资金的,各投融资平台应及时申请,县财政局及时办理拨付手续。
四是提高融资使用效益。在融资使用间隙期,县财政局可按照县政府要求,根据资金的使用状况及重点项目进度情况统一调剂使用,但最终需保证各投融资平台建设项目在融资资金额度内足额使用。
五是加强融资资金监管。县财政局按照县政府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加强融资使用的监管。各投融资平台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具体安排资金使用用途,并按照政府投资项目资金及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及办法,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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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年0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