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沭阳县严把“四关”精心打造“阳光低保”
沭阳县近日出台制度,要求相关部门严把“四关”,精心打造“阳光低保”。
一是严把保障对象关。申请人提出个人申请同时,成立三级调查组入户调查,建立低保调查责任追究机制,分清责任主次,坚持“谁入户、谁调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把关口,进一步提高了低保对象的审核质量。
二是严把收入核算关。各村成立家庭收入核算评估小组,其成员由群众威信高、原则性强、办事公道的党员或村民代表担任;评估小组严格按照上级规定的核算原则和方法,入户上门,对申请人的家庭状况逐一核算评估,确保家庭收入核算的真实性、准确性。
三是严把程序关。实行“三评、一公布”,“三评”即为村委会、乡(镇)、县民政部门三级评议;“一公布”即为村委会一榜公布。同时,建立受理举报投诉制度,及时受理群众的举报与投诉,限期将调查处理结果反馈给举报投诉人。
四是严把发放关。县财政局直接将低保金,通过银行发放到低保户手中,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代领、冒领、挤占、挪用、截留、克扣低保资金,财政、民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发现违纪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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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年0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