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中市财政局建立重要权力节点监控机制
今年以来,扬中市财政局在推进重要权力节点监控机制建设过程中,注重抓提高认识,将重要权力节点监控机制建设作为学习科学发展观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和推动科学发展的一项保障措施,按照“科学界定权力、优化流程控制、强化风险管理、建立监控平台、完善制度体系”的工作思路,着力构建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部门重要权力节点运行机制,对政府采购、部门财务管理、行政执法、财政资金管理等5个大的方面试行重要权力节点监控,有力地促进了部门权力规范、透明、廉洁、高效地运行,完善了具有财政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一、排查节控点,锁定权力运行关键环节
把握两个重点环节:一是认真排查梳理,锁定重要权力。各科室、各单位对照法律和政策,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和科室职能,围绕财政、财会等管理权力,重点围绕政府采购、部门财务管理、资金(基金)分配、使用等重点岗位,对自由裁量幅度和自由度较大、制度不够健全、亟待加强监督、需要规范管理的重要权力,进行排查锁定。二是找准关键节点,抓住要害环节。权力关键“节点”,即权力运行过程中权力集中点、管理薄弱点等腐败易发多发环节。各科室、各单位重点剖析重要权力的运行流程,明确重点环节。结合工作职责,从资金流动量大、业务频率高、社会关注热点、制度不落实、权力相对集中难以制衡的环节入手,采取自己找、群众评、专题会提、上级定等方法,层层把关,认真剖析,综合考虑腐败产生的几率、途径和危害程度等因素,分析类比锁定权力运行中的关键“节点”。目前,该局己制定了《关于加强集中采购权力关键节点监控的实施办法》《关于加强财政资金运行关键节点监控的实施办法》《关于加强部门财务管理中关键节点监控的实施办法》《关于财政专项资金的支付与管理权力关键节点监控的实施办法(试行)》《关于行政执法权力关键节点监控的实施办法(试行)》等节点监控办法。
二、制度作保障,实行关键节点分层监督
围绕权力的关键“节点”,按照领导监督、专门监督、民主监督三个层次,科学分类,以建立专门制度作保障,建立报告制度,权力运行过程中,凡与日常工作相关或属于重大采购、重大项目资金使用的权力节点运行情况,须向分管市领导报告。以利于分管市领导加强日常管理保持动态监督。建立备案制度,凡属行政审批、项目审核申报(转报)重大资金使用、招投标等涉及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权力事项,均用书面表格形式向纪检监察申报备案,以利于掌握信息,随机抽查。建立公开制度,为民主监督丰富内容,大力推行政务公开,用公开透明的办法约束党员干都的用权行为,健全办事公开制度。
领导监督。重要权力节点的运行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领导干部的分工情况,向分管领导进行报告,以利于相关领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加强日常管理,保持随机监督。报告采用书面形式,一事一报。
民主监督。重要权力节点的运行情况,按照党务、政务公开的相关规定,及对、准确、全面地予以公开.对不适宜向社会公开的事项,通过领导班子内部通报、有关会议以及内部文件、局域网等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专门机关监督。重要权力节点的运行,凡属纪检监察等专门机关监督职能范围内的事项,包括与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的事项,都必须及时由专门监督机关报告备案,以利于纪检监察等专门机关掌握情况,随机抽查。
网上监督。对于列入第一批监控的重要权力节点,在确保有效监督的前提下,选择上述一项或多项监督方式实施监督。此外,还结合工作实际和具体权力运行的特点,积极探索创新网上监督等其他有效监督方式,充分利用财政局网络资源优势。
三、重在抓落实,确保重要权力节点监督到位
第一,分层次落实责任制。明确分管领导为权力节点监控机制主要责任人,各科科长、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制。驻纪检组监察室定期对权力报告的事项进行监控,发现苗头性问题时,及时予以纠正处理。建立保障机制。落实重要权力节点的监控措施,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对于无正当理由,不履行报告、备案手续和实行公开的,分别按照市委、市政府《扬中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实施办法》以及该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对相关领导干部和责任人员实施责任追究。
第二,强化监督检查。把重要权力节点的内部监控机制建设作各科室考核的重要内容。各科室负责人、各单位负责人在年度述职述廉中,把权力运行报告、备案、公开制度执行情况作为重要内容,并进行民主测评,接受本局党员、干部、职工的监督。
第三,强化制度执行。对不认真查找本单位(科室)权力运行节点、不执行节点监控机制,导致群众投诉或案件发生的,除严肃处理当事人外,还将追究该科室单位领导的责任。同时,该局还将重点权力节点监控与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紧密结合,制定了《扬中市财政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实施办法》。
第四,建立权力节点运行评估预警机制,采取警示制权。定期对权力运行单位进行测评和评议,针对问题提出警示和警告,使各科室、各单位及时纠正和整改;建立个人运权评估制度和专门档案,采取内外结合的办法,定期对审批权、执法权、行政管理权的使用者进行评估,作为考核、奖惩、使用的重要依据。
第五,构建权力节点网上监控平台。目前,该局已按照界定权力,优化流程,排查节点,制定整改措施等环节,完成权力监控节点5 个大项,95 个小项的监控。下一步该局还将在税收征管、会计管理、退税返还、中层干部管理、行政事务等方面,出台监控办法。此外,按照搭建电子监察“大平台”的整体规划,把电子监察系统作为权力节点监控体系建设的重点和落脚点,试行对政府采购等项目,按照实时监控、预警纠错、绩效评估等要求,进行全过程的网上监控。
附件下载:
相关文章:
发布日期:2009年07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