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财政积极落实对苏北经济薄弱村扶持政策
一是增加村级组织经费投入,从2008年起,村级组织经费保障标准由每年8万元提高到10万元,省级财政每年增加补助2.25亿元;二是对根据省委、省政府“千村万户帮扶工程”中提出1011个经济薄弱村,省财政按每村40万元的标准实行“整村推进”扶贫,至2008年底已全部实施完毕;三是支持经济薄弱村农桥建设,2006—2008年,省财政共安排资金2.05亿元,用3年时间全面完成了“千村万户帮扶工程”所确定的1011个经济薄弱村3158座农村危桥新建(改建)任务;四是结合扶贫工作,对经济薄弱村的贫困农户给予重点帮扶,包括建立脱贫攻坚奖补机制,实施扶贫小额贷款担保政策,开展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等,支持贫困农户增收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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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年0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