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江苏省累计发放城乡低保金5.1亿元
今年以来,江苏省各级财政部门按照“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要求,继续加大低保投入,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一季度全省累计发放城乡低保金5.1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3亿元,增长34.2%。截至3月底,全省共有城市低保对象21.71万户46.08万人,占非农人口1.6%,平均低保标准287元/月,人均补差水平149元/月,保障标准与补差水平比上年同期增长12.1%和17.3%;共有农村低保对象69.99万户129.81万人,占农业人口2.9%,平均保障标准181元/月,人均补差水平78元/月,保障标准与补差水平比上年同期增长23.1%和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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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年06月15日